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臺中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卡拉OK歌唱比賽


臺中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卡拉OK歌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中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目的:
鼓勵各校學童以本土語言融入音樂,讓學生口唱、心想,提高學童對本土語言及音樂之美的鑑賞能力,使得語言的音樂性能深植、紮根;培養學生對本土語言的認同感,樂於口說、傳唱。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太平區中華國小(以下稱中華國小)。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輔導小組、臺中市本土語文指導員。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臺中市108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各校臺灣母語日活動補助計畫


臺中市108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各校臺灣母語日活動補助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標:協助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各校推行每週一日臺灣母語日相關活動。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學校:臺中市石岡區土牛國小(以下稱土牛國小)
五、參與對象: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
六、辦理方式:由各校編寫辦理臺灣母語日活動計畫書,並委請委員評選出50所績優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4,000元整(補助項目含印刷費、教材費、材料費、情境布置費、文具費、雜支等,不含人事費用)
七、辦理期程與申請方式:
(一)        申請計畫:108學年度各校臺灣母語日相關活動(執行期程自10881日起至109630日止)
(二)        收件日期:即日起自1081023日止。
(三)        公告日期:於1081111日於本局網站及土牛國小網站公告績優學校名單。
(四)        核銷方式:請各校於109710日前檢送支出明細表、領據、成果資料送土牛國小辦理經費核銷。
八、本計畫相關工作人員,於計畫實施完畢後由教育局另案核定敘獎。
九、本計畫呈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灣母語日閩南語講古比賽實施 計畫


臺中市108學年度推動臺灣母語日閩南語講古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中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目的:
()配合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增進學生閩南語聆聽及說話的能力培養對本土文化之熱愛與興趣,擴展母語範疇至七大領域且能關心重大議題。
()提升學生應用閩南語表情達意、溝通見解,發展出多元的文化視野,體認全球化和在地化共同發展的必要性。
()鼓勵家長參與,並結合祖孫週,增加祖孫、親子說母語的機會,落實推動母語生活化。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僑忠國小)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言輔導小組暨本土語言指導員。
七、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學生。
八、競賽日期:108112(星期六),上午場830分開始比賽、下午場130分開始比賽,各場次於比賽前30分鐘開始報到。
九、競賽地點:僑忠國小
             (潭子區中山路二段31號;04-25324740;傳真25317294)


十、競賽組別及內容:
組別
參加對象
時間
內容及方式
評分標準
報名注意事項
A.幼兒組
故事囡仔王
幼兒園
小朋友
(1)
2~3
分鐘
用講古的方式表現故事內容
語音40
內容50
臺風10
公立幼兒園
自由報名
B.低年級組
笑詼大王
一、二年級
(1)
2~3
分鐘
講笑詼的代誌(說笑話)
語音40
內容50
臺風10
自由報名參賽
各校各組限報一人
C.中年級組
報馬仔大王
三、四年級
(1)
2~3
分鐘
放送時事新聞、校園趣味代抑是宣傳上新的生活資訊
語音40
內容50
臺風10
D.高年級組
推銷大王
五、六年級
(1)
4~5
分鐘
用創新廣告抑是傳統賣膏藥的方式推銷、介紹某一項產品產品項目無限制
語音40
內容50
臺風10
E.國中組
歕雞大王
國中學生
(1)
4~5
分鐘
以歕雞吹牛的方式來講趣味閣譀古的代誌
語音40
內容50
臺風10
自由參加
十一、競賽辦法:
(一)取材:題目及內容不拘。
(二)語言:以臺灣閩南語為主。
(三)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扣總平均一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四)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動作等先開始為基準)為計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動作等先結束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五)形式:
1. 表現手法不拘,可以攜帶輔助道具,或以其他方式增添創意。
2. 道具以參賽者能獨立操作為限,布景、服裝以配合故事情境或自然為宜,避免過度鋪張(服裝、道具、布景不列入評分)。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各組參賽人數過多時,依學校普通班班級數另切分組比賽。
2. 各組參賽人員應於各場次比賽開始前30分鐘開始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3. 聞「X號請準備」時,必須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但不得與他人交談。
4. 聞呼號後即登臺,如呼號三次未上臺者,即以棄權論。
5.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前一號表演結束後,後一號即應登臺表演。表演前之各種道具準備時間不得超過一分鐘,否則由評判酌予扣分。
6. 凡報名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錄製成果光碟、安排公開表演,以推廣校園母語日活動及本土文化活動,並請於報名同時檢附授權書。
7. 報名隊數及賽程表於報名、抽籤後公告,請參賽者自行查閱,查閱網址:(http://enc.tc.edu.tw/)
十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網路登錄,報名網站:臺中市國民小學英語暨本土語競賽網(網址:http://enc.tc.edu.tw/)即日起至1081016(星期三)17時止,登入公務帳號後逕行報名。
(二)報名表連同授權書請於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後逐級核章,於1081021(星期一)下午4時前,逕送僑忠國小教務處,逾時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參賽。
(三)為求公正,未經網路登錄報名、或未經學校核章者,概不受理。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如需再次更改報名資料,報名期限同上,除報名網站更改外連同紙本資料須重新核章後寄送,如與網路登錄資料不符,以各校網路登錄資料為準。如因電腦無字可選時,得以同音相似字代替,再於備註欄說明,並於紙本報名表上以正楷更正。
十三、抽籤時間:1081022(星期二)上午9時於僑忠國民小學多功能教室(不另行通知,如不克前來由承辦學校代抽,請留意網站公告出場序號)。
十四、獎勵:
(一)  各組擇優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第四名4人、第五名5人,其中未達85分不得列第一名,未達75分不得列第5名。以上獲獎學生各核發獎狀一幀。
(二)  指導老師(每位學生限一位指導老師):凡指導學生參賽獲獎者,核予獎勵如下:
1.現職及代理教師:學生獲得第一名者核予嘉獎二次;第二名者核予嘉獎乙次;第三~第五名者,頒發獎狀一幀。
2.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課老師:指導老師獲第一、二、三、四、五名者各核予獎狀一幀。
十五、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十六、參加競賽人員、隨隊指導老師請各校核予公(差)假。
 十七、辦理本案有功人員,將由教育局另案核定辦理敘獎事宜。
十八、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9年10月1日 星期二


臺中市108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目的:
  (一)以生動活潑寓教於樂的活動方式與內容提昇學生學習效果。
  (二)透過說唱比賽提供觀摩學習機會增進學生族語表達能力。
  (三落實本土語文教育,鼓勵民眾學習興趣,以宏揚本土文化。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學校:臺中市和平區博愛國小。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臺中市創新教育發展協會、松鶴部落發展協會、臺中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輔導小組、臺中市和平區白冷小學、臺中市立和平國中、臺中市和平區和平國小、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小、臺中市和平區博屋瑪國小、臺中市和平區中坑國小、臺中市和平區平等國小、臺中市立梨山國中小、臺中市太平區建平國小、臺中市大雅區大明國小、臺中市太平區坪林國小、臺中市外埔區外埔國小。
七、比賽日期:108119(星期六)
八、比賽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3時 (報到時間上午830分至9時)
九、比賽地點: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社區活動中心
十、比賽項目及組別:
  (一)獨唱(傳統歌謠)
1.國小組低年級組(一三年級)高年級組(四六年級)。
       2.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
       3.社會組:教師、高中職以上學生、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家長、社會人士。
  團體(傳統歌謠)
       1.國小組:以校為單位(1025人,含伴奏和指揮),每校一隊為限。
       2.國中組:以校為單位(1025,含伴奏和指揮),每校一隊為限。
  重唱(傳統歌謠)
社會組:教師(每校一隊為限)、高中職以上學生、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家長、社會人士,每隊24人。
十一、報名日期:108107日(星期),下午4截止。
十二、報名方式:紙本寄送報名資料報名。填列報名表後(如附件1至附件4),以紙本掛號寄送報名資料。為利彙總參賽資料,請另傳送報名資料(word檔及掃瞄pdf檔)至承辦學校電子信箱辦理資料彙總事宜,參賽名單將於報名截止後公告 報名表如附件1至附件4)。
E-mailcclin1010@baes.tc.edu.tw(信件主旨請填108學年原住民傳統歌謠比賽報名)
競賽出場順序抽籤:參賽學校代表於108108日(星期)上午10時派員至和平區谷關分校抽籤,排定比賽順序,未派員出席者由承辦學校代抽。
、競賽內容及範圍:以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為主。
、比賽實施要點及各組說明:
(一)      各組競賽員於比賽前3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報到;叫號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之。
(二)      獨唱組報名人數若未達6團體組與重唱組未達3隊則取消該項目競賽最終競賽組別及當日比賽流程表於報名截止日後另行公告於博愛國小及臺中市教育局網站。
(三)      獨唱組國小組及國中組同一項目每校以2人為限;獨唱組及重唱組參賽人員不得重複。
(四)      各項比賽:
1. 時間限制:
(1)   獨唱組:各組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超過4分鐘,每30秒扣總分1分。
(2)   團體組:各組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超過5分鐘,每30秒扣總分1分。
(3)   重唱組:各組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超過4分鐘,每30秒扣總分1分。
2. 清唱、無調性樂器、原住民族傳統樂器伴奏均可(禁止:插電樂器、吉他、手機藍芽音響等現代樂器,傳統樂器包含口簧琴、木琴、鼻笛等,請於報名表上詳註使用的樂器
3. 請上場表演之選手務必著原住民族傳統服飾、佩掛或配戴原住民族元素之飾品,以彰顯競賽文化傳承之精神。
4. 評分標準:
(1)   技巧及風格占40%
(2)   音色及咬字占30%
(3)   服裝、儀態及特色占30%
、獎勵標準:依照各評審委員平均分數定名次(其中總平均分數未達80分者不得列第一名)
、獎勵方式:
(一)      獨唱國小、國中組:各組別錄取第一名取1名,禮券700元及獎狀乙紙;第二名取2名,禮券500元及獎狀乙紙;第三名取3名,禮券300元及獎狀乙紙。
(二)      團體組各組前三名頒發學校獎狀乙紙(獎狀於現場頒發)
(三)      重唱組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獎狀於現場頒發)
(四)      指導獎:
1. 獨唱組、重唱組
(1)   第一名:指導老師1人嘉獎貳次。
(2)   第二名:指導老師1人嘉獎壹次。
(3)   第三名:指導老師1人獎狀乙張。
2. 團體組
1)第一名指導老師1人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共3人),各予嘉獎貳次。
2)第二名指導老師1人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共3人),各予嘉獎壹次。
3)第三名指導老師1人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共3人),各予獎狀乙張。
【附註:指導老師若非編制內教師,一律給予獎狀。】
、附則:
(一)      凡參加比賽之評審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指導老師、指揮伴奏及行政人員)一律給予公(差)假。
(二)      參加比賽之團體及個人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 參賽隊伍需遵守參賽人數規範違者調整人數並符合規定後,方准參加比賽。
2. 與賽者請於競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如有不可抗拒之偶發事件經主辦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須以主辦單位安排之出場序不得延誤賽程。
3. 參加比賽隊伍若經檢舉屬實不符合參賽資格,不得參賽。
4. 伴奏規定:獨唱組及重唱組以一人為限(參賽人員不在此列)
、經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十、獎勵:辦理是項活動績優人員由教育局另案核定辦理敘獎。
廿一、相關事項詢問
      博愛國小教務處:04-25951154谷關分校)。
廿、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1
 
臺中市108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
獨唱報名表(國小組、國中組)
參賽學校(單位)
聯絡人職稱:                        姓名:
聯絡人電話:                        手機:
組別
參賽者
姓名
歌名/
族語類別
學生年級
指導老師
姓名
指導老師身份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編制內
□編制外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編制內
□編制外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編制內
編制外

是否使用樂器:    樂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一、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107日,下午4截止。
三、報名方式:◎紙本寄送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分校巷29
(谷關分校)
E-mailcclin1010@baes.tc.edu.tw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附件2
 
臺中市108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
獨唱 報名表(社會組)
參賽單位:
聯絡人職稱:                        姓名:
聯絡人電話:                        手機:
組別
參賽者
姓名
歌名
族語類別
備註
社會組獨唱




社會組獨唱




社會組獨唱




社會組獨唱




是否使用樂器:    樂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一、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107日,下午4截止。
三、報名方式:◎紙本寄送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分校巷29
 (谷關分校)
 E-mailcclin1010@baes.tc.edu.tw
(非教育單位不須核章)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附件3
 
 

臺中市108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
重唱組 報名表
參賽單位:
聯絡人職稱:                        姓名:
聯絡人電話:                        手機:
組別
參賽者
姓名
歌名
族語類別
備註
重唱社會組




重唱社會組




重唱社會組




重唱社會組




是否使用樂器:    樂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一、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107日,下午4截止。
三、報名方式:紙本寄送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分校巷29
(谷關分校)
E-mailcclin1010@baes.tc.edu.tw
(非教育單位不須核章)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附件4
 
臺中市108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
團體報名表
參賽學校:
聯絡人(行政人員)職稱:                姓名:
聯絡人(行政人員)電話:               手機:
組別
隊伍名稱
歌名/
族語類別
指導老師姓名
指導老師身份
國小組
國中組



編制內
□編制外

國小組
國中組



編制內
□編制外

國小組
國中組



編制內
□編制外

是否使用樂器:    樂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一、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107日,下午4截止。
三、報名方式:◎紙本寄送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分校巷29
(谷關分校)
E-mailcclin1010@baes.tc.edu.tw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