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臺中市本土語通過認證,獎勵來了!

本市「101年度獎勵本土語言認證考試績優教育人員實施計畫」 奬勵標準如下: (一)通過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教育人員 1.通過基礎級、初級者,嘉獎一次。 2.通過中級、中高級者,嘉獎二次。 3.通過高級、專業級者,記功一次。 (二)通過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教育人員 1.通過初級者,嘉獎一次。 2.通過中級、中高級者,嘉獎二次。 3.通過高級者,記功一次。 (三)通過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教育人員 通過認證考試者,記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