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成績等級化」到底是怎樣的概念?
A1:國中教育會考是採用「標準參照」方式,也就是讓孩子自己跟自己比,了解自身在各科學習的程度來呈現學生的表現。五個考科的成績都分成「精熟」、「基礎」、「待加強」3個等級,各科各等級的表現描述皆由標準設定研究小組制定並事先公布周知。此種設計目的在於監控畢業生學力,作為國家教育政策研修參考,並可避免重蹈過去基測、聯考時代那種題題重要、分分計較、以分數評斷學生之情形再度發生,並容許學生有答錯的空間。希望藉由此種制度改變,讓每一個孩子在求學階段均能適性發展,不用重複學習、機械式演練,將美好時光一直虛擲於書堆與測驗卷之間,實質減輕學生考試壓力。
Q2:什麼是「三等級四標示」?
A2:針對各界擔心在超額比序時,同分者過多導致抽籤的情況發生,臺師大心測中心利用99學年度登記分發入學志願資料、101年國中基測成績、102年試辦教育會考測驗結果和學生試填志願等相關資料,進行模擬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對教育部提出下列建議:「教育會考成績在3等級的原則下,另加4個標示,即在精熟(A)、基礎(B)2個等級中,再增加「++」和「+」2種標示。A++指精熟等級前25%者;A+指精熟等級前26%至50%者。B++、B+標示的原則同前述,待加強(C)則不加標示。」此舉一來仍維持弱化題題重要、分分計較現象之功能,二來也可減少過多學生在五學科皆為相同等級所衍生之超額比序問題。
Q3:光靠「三等級四標示」就能解決基北區超額分發問題嗎?
A3:103年教育會考成績採「三等級四標示」,大致上已能滿足各招生區超額比序的需求,並未出現大量同分者而需抽籤的情況,即使是競爭最激烈的基北區。從103年一免放榜結果來看,在基北區中需要增額錄取的學校多為高職,以臺北市南港高工汽車科增額錄取9人為最多;在高中部分,則以臺北市成功高中的增額錄取人數3人為最多,顯見增加四標示之措施已經有效降低增額錄取之問題。會考三等級四標示的設計,已經證明其正確性與可用性。
Q4:103學年度基北區入學方案主要問題是什麼?如何解決?
A4:基北區最為人詬病之案例為:「5A++(5級分)的頂尖學生,為何一免時進不了建北?」這個問題之所以發生,關鍵不在於「三等級四標示」,而是建中、北一女提供之免試名額只有四分之一,僧多粥少,必然會有遺珠之憾。另外,「5A(6級分)的學生排名」為何優於5A++(4級分)的學生?」會產生這種疑問,要從基北區超額比序順次說起。基北區超額比序順次依序為:超額比序總積分、多元學習表現、會考三等級總積分、會考各科積分,第五順次為寫作測驗,第六順次為志願序積分。「寫作測驗」是否該單獨成為比序項目,就有其值得討論之處,而且順次放在這麼前面,自然會成為比序關鍵。加上志願積分設計是差一個志願就差一分,造成學生若第一個志願沒上,後續就會「兵敗如山倒」,可見基北區的超額比序作業實有其瑕疵之處。
針對上述問題,歷經30餘次會議研商,103年8月30日教育部與22縣市徹底檢討,提出修正原則,針對104學年度入學將採取免試名額增加、志願序群組化、作文順次後移,加上一次分發到位,所有入學管道於6月30前放榜完畢。依上述原則,應能完全解決103學年度基北區主要爭議問題。臺北市政府當時亦表達尊重教育部對於十二年國教政策的主導權及政策責任,表示會配合教育部的規劃辦理。
Q5: 「十量尺」又是什麼?
A5:「十量尺」是將全國平均答對題數的量尺分數設定為3分,高於平均數者依其相對表現計以4~10分;答對題數低於平均數者,依其相對表現計以1~2分。各個量尺分數所對應的答對題數是不一樣的,是以答對題數多寡作為提高中前段以上學生的鑑別度,因此「十量尺」採常模參照,而非標準參照。(詳情可參閱表一)
表一:103年基北區各科答對題數與量尺分數及人數比率對照表
量尺分數
|
國文科
|
英語科
|
數學科
|
社會科
|
自然科
| |||||
答對題數
|
人數
比例
|
答對題數
|
人數
比例
|
答對題數
|
人數
比例
|
答對題數
|
人數
比例
|
答對題數
|
人數
比例
| |
10
|
47-48
|
39-40
|
3.41%
|
27
|
1.79%
|
62-63
|
1.90%
|
53-54
|
3.57%
| |
9
|
45-46
|
4.90%
|
36-38
|
9.22%
|
25-26
|
6.52%
|
58-61
|
7.62%
|
49-52
|
8.85%
|
8
|
42-44
|
9.44%
|
33-35
|
9.38%
|
23-24
|
7.92%
|
54-57
|
8.43%
|
45-48
|
7.78%
|
7
|
39-41
|
10.31%
|
30-32
|
8.23%
|
21-22
|
8.42%
|
50-53
|
8.20%
|
42-44
|
5.15%
|
6
|
37-38
|
6.67%
|
28-29
|
5.05%
|
19-20
|
8.47%
|
46-49
|
7.50%
|
38-41
|
6.79%
|
5
|
34-36
|
9.98%
|
25-27
|
6.63%
|
17-18
|
8.38%
|
42-45
|
7.30%
|
35-37
|
5.30%
|
4
|
31-33
|
9.59%
|
22-24
|
6.28%
|
15-16
|
8.43%
|
38-41
|
7.86%
|
31-34
|
8.02%
|
3
|
29-30
|
5.96%
|
19-21
|
6.28%
|
13-14
|
8.10%
|
35-37
|
6.10%
|
27-30
|
9.44%
|
2
|
26-28
|
8.58%
|
16-18
|
6.63%
|
12
|
4.04%
|
31-34
|
8.44%
|
24-26
|
8.25%
|
1
|
0-25
|
32.35%
|
0-15
|
38.87%
|
0-11
|
37.94%
|
0-30
|
36.65%
|
0-23
|
36.85%
|
Q6:設置「十量尺」的主要目的又是什麼?
A6:為因應104年免試名額增加、志願序群組化後,預期少部分競爭激烈的學校或科系可能會出現較嚴重的超額比序問題。教育部特委託心測中心針對基北區依據103年會考成績進行模擬分析。結果顯示產生同分增額情況,以B段(基礎級)及高職某些群科有明顯集中情形,雖人數在1/100以下,仍有必要針對5B區段作進一步切分處理,以避免抽籤。為使104免試入學分發作業順利,經過綜整、比較各種計分方案後,臺師大心測中心建議104年之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和自然的教育會考成績報告的「三等級四標示」制外,再增加「量尺分數」。
由表二:103年會考等級標示與十量尺對照表可清楚發現,「十量尺」之設置目的主要在於針對5B區段作進一步切分處理,如國文、英語、數學、社會等四科可細分成1~7分,自然則可細分成1~8分。
表二:103年會考等級標示與十量尺對照表
| |||||
科目
|
國文
|
英語
|
數學
|
社會
|
自然
|
A++
|
10~9分
|
10~9分
|
10~9分
|
10~9分
|
10~9分
|
A+
|
8分
|
9分
|
8分
|
9~8分
|
9分
|
A
|
8~7分
|
8分
|
8~7分
|
8~7分
|
9~8分
|
B++
|
7~5分
|
7~5分
|
7~5分
|
7~5分
|
8~5分
|
B+
|
5~3分
|
5~4分
|
5~4分
|
5~3分
|
5~3分
|
B
|
3~1分
|
3~1分
|
3~1分
|
2~1分
|
3~1分
|
C
|
1分
|
1分
|
1分
|
1分
|
1分
|
教育部在103年8月30日記者會及新聞稿中已明白宣示,量尺分數沒有對全體考生做區分,僅針對各科約基礎能力等級以上考生區分,除避免流於題題計較的情形,也預設免試超額比序使用量尺分數的條件是在所有可用於鑑別學生之項目皆無效時才列入。因此量尺分數之使用時機,只有在「比無可比、用無可用」的情況下才可使用。
Q7:「十量尺」為何成為教育部、基北區爭議的導火線?
A7:基北區103年超額比序順次依序為:1.超額比序總積分、2.多元學習表現、3.會考三等級總積分、4.會考各科積分、5.寫作測驗、6.志願序積分、7.會考標示數加總、8.會考各科標示。104年前三順次不變,第四順次改為志願序積分(每5志願差1分),第五順次改為會考總積點(5科十量尺分數各乘以4加寫作測驗6分,共206分),第六順次改為單科量尺分數。
量尺分數主要用途在輔助特殊情況的比序,若基北區將量尺總分放在超額比序第五順次,或跳過103年所使用的其他可比序項目直接比量尺總積分,將在入學技術面和教改理念面產生不良影響。
在技術面上,基北區所提出的作法,造成以等級和標示為計分基準的結果大幅異動。若每一科都錯兩題,排名恐將落在2000名以外,這樣的學習壓力是我們要的嗎?此舉將造成學生和家長不安。基北區只要將量尺總分放置在103年所有「三等級四標示」相關的比序順次之後,一樣可以達到避免增額過多或抽籤的目標,不需在技術上做太大的變動。
在教改理念面上,量尺原本是只影響到少數學生的輔助計分方式,由於提前使用,將讓大多數原本不會用到的學生受到不必要的影響與壓力,使得教育政策改革往倒退的方向走。若基北區堅持將會考量尺總分放在超額比序第四順次,此舉將破壞12年國教適性入學理想,可能讓整個制度與政策回到過去基測題題、分分計較的情況,讓這幾年的努力白費,改革回到原點。
目前的「三等級四標示」及十級分量尺分數屬於兩套不同計分原理,若回歸到原來的設計初衷,先比等級、再比標示、最後比無可比再採計量尺分數,就不會產生兩套系統競合的問題。
簡單來說,教育部3等第四標示加10量尺可提供41,625個分數落點,分數落點比基北區方案(3等第加10量尺,只可提供31,866個分數落點)多出近10000點,可以完全解決103年問題。再者,教育部方案讓各校錄取邊緣學生有備用工具(十量尺)區辨(基北區則無),學生不必題題計較,減少考試壓力亦可降低增額超收風險。況且成績單評量通知與分發依據相同,不會產生爭議。
換言之,教育部先3等第、4標示(10量尺備用)、讓每個人都能適性發展、以追求個人進步為目的,而基北區的做法卻是3等第後跳過四標示直接使用10量尺、爭取排名要比他人好、以與他人競爭為目的。
Q8: 在「三等級四標示」之下,若要加大區分可有其他方案?
A8:若要加大學生之間成績的區分,這邊可提供其他方案作參考。如高雄區之計分是將A++訂為7分、A+6分、A5分、B++4分、B+3分、B2分、C1分,五科加總之後,就可拉大間距。中投區則是將A++訂為21分、A+18分、A15分、B++12分、B+9分、B6分、C3分,這樣間距就可拉得更大。之前研議的「216方案」則是將A++訂為42分、A+36分、A30分、B++24分、B+18分、B12分、C6分,五科加總之後滿分為210分,再加上寫作測驗6分,總積分就是216分。可見在「三等級四標示」的原則下,搭配適當的換算基準,不只允許學生有答錯的機會,也不會有答對題數較多反而得分較低,更不會有高分低就之情況發生。
Q9: 據報載:「北市教育局認為比太粗略反而更不公平。舉例來說,甲全部題目都答對,僅英語錯5題,比乙多錯一題,但乙的每科都錯了兩三題,在常模參照上,兩人等第是一樣都是A++」這種說法對嗎?( 2014年 11月 07日雅虎奇摩)
A9: 以台北市教育局舉的例子,我們將之表格化,相信可以讓讀者看得更清楚。
甲生
|
國文
|
英語
|
數學
|
社會
|
自然
|
總計
|
答對題數
|
48
|
35
|
27
|
63
|
54
|
227
|
會考等級
|
6(A)
|
6(A)
|
6(A)
|
6(A)
|
6(A)
|
30
|
標示
|
A++
|
A
|
A++
|
A++
|
A++
|
4A++1A
|
十量尺
|
10
|
8
|
10
|
10
|
10
|
48
|
乙生
|
國文
|
英語
|
數學
|
社會
|
自然
|
總計
|
答對題數
|
45
|
38
|
25
|
60
|
52
|
220
|
會考等級
|
6(A)
|
6(A)
|
6(A)
|
6(A)
|
6(A)
|
30
|
標示
|
A++
|
A++
|
A++
|
A++
|
A++
|
5A++
|
十量尺
|
9
|
9
|
9
|
9
|
9
|
45
|
基北區所提觀點是甲生五科答對的總題數較多(227>220),應給予較高分數,這樣才不會引發不公平之疑慮,所以用「十量尺」之後,甲生就可取得48分高於45的乙生。
這種說法有其理念及邏輯上的問題。首先就教育理念而言,教育不苛求完美,三等級四標示的做法就是允許學生答錯,不苛求每科要全部答對,只要你的答對題數在A級的前25%,你就可以獲得A++等級,這種計分上的改變才可實質減輕學生考試壓力。一味講求誰對的題數較多,只會讓學生壓力倍增。
再來就其邏輯推理而言,每科考試題目多寡不一,硬要將不同屬性的五科答對題數加總來做區分,就好像把身高、體重、胸圍、腰圍及IO等五項數字加起來評論一個人,這樣的數字有意義嗎?103年社會科一共考63題、自然考54題,而數學才考27題,若只求答對題數多寡,社會、自然的影響將遠大於數學,這樣的比序合理嗎?合乎邏輯嗎?
甲生除了英語是A標示外,其他與乙生一樣,各科都是A++標示,可見乙生各科之學習都在A等級的前25%,五考科之學習都非常優秀。然而甲生英語是A標示,表示其成績只在A等級的後50%,稍有缺憾。純以評量角度而言,乙生學習成就明顯優於甲生。所以用「三等級四標示」才能有效鑑別學生學習成就,也不會給學生太多考試壓力。
綜合以上說明,可以發現台北市舉的例子更能彰顯其誤用「十量尺」所衍生之違背教育理念、不合理、不合邏輯、違反評量原理之處。
Q10:以教師角度如何看待「三等級四標示」與「十量尺」?
A10:其實在無數次的考試中我們可以發現,學生的能力和單一考試的成績之間,關聯性並不高。這是因為「能力」不是一個單一的數字,而是變化速度很快、表現方式多元的綜合展現;而每一個單一考試,絕對會有難以避免的誤差,我們絕不能輕易地說,答對十題比答對九題厲害。全世界的測驗都必須面臨這樣難題,因此發展了許多方法來「降低」誤差,其過程相當繁複且嚴謹,因此,遵循此一過程所得出的「結果」,絕不能用簡單的加減乘除去改變、重組,再拿來評估學生的能力。基北區把十量尺分數乘以4再加上寫作測驗級分,就是在以「概念」變造量尺,這種作法值得商榷。
教育會考有別於以往基測「中間偏易」的組題原則,試題難度屬「難易適中」,而精熟、基礎及待加強的題數切點,是結合現場教師,教授學者及測驗專家依據試題命題原則特性及參考試題通過率,經由反覆討論再定案。
先以國文科為例,會考的出題方向已經轉型成為語文先備知識的掌握與閱讀理解能力的運用,要確認學生對於閱讀的認知技能,達到完全精熟的操作,對一般學生而言,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國中會考國文科A++等級,可以允許學生錯3題之內,這是合理的誤差範圍。再以英語科來說,高層次閱讀能力的試題通常會涉及概念、文句及篇章推論整合的較高層次閱讀次能力,學生須透過理解字詞語法概念的真正意涵,進一步理解上下文(句)意方可答對。因此在精熟等級有7 題容錯率,就算是A++等級的考生也有2題容錯率。十量尺的計分基準硬要將之區隔成兩級,只會造成題題計較的狀況,此舉勢必增加學生壓力。容錯率是孩子的權益,怎可隨意捨棄?
表三:103年國文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答對題數
|
++
|
+
| |
精熟A(41-48)
|
45~48(-3)
|
43~44(-5)
|
41~42(-7)
|
基礎B(19-35)
|
35~40(-13)
|
30~34(-18)
|
19~29(-29)
|
待加強C(0-18)
|
表四:103年英語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答對題數
|
++
|
+
| |
精熟 A (33-40)
|
38-40(-2)
|
36-37(-4)
|
33-35(-7)
|
基礎 B (13-32)
|
27-32(-13)
|
22-26(-18)
|
13-21(-27)
|
待加強 C (0-12)
|
另外,國文科基礎等級的門檻,需要答對19題,英語科則為13題,這是對國中畢業生基本學習成果的要求。之所以會如此設定,代表學生能夠答對這些題數,就代表他已具備該學科基礎能力。這個門檻的設定,是以題目的評量內容通過率,一題一題討論確認而來,不是隨便取某一個平均數來當作門檻。然而十量尺卻把這些已經及格的學生,硬要當成不及格、待加強來看待(國文科0~25題、英語0~15題都是1分),形同把這些及格孩子強迫貼上能力不足的標籤,日後恐造成學生自我放棄。
綜合以上所述,十量尺有其侷限性,因此教育部才會強調十量尺要在比無可比、用無可用之情形下方可使用。然而基北區既然同意上述說法,採用「十量尺」作為比序項目,並將之排為第六順次,且加上「教育部規定,比無可比時採用計分基準,本區合乎規定。」為何卻將「十量尺」各乘以4加寫作測驗6分擴大衍生成「會考總積分」作為第五順次?此為其缺失之一。
再者,國家的教育政策本來就應該要照顧每一個孩子,不管他的能力是高是低。採用「十量尺」的計分基準,將會有大量學生(國文46%、英語52%、數學48%、社會50%和自然51%)分數集中在1-2分這兩個等級而已,導致分不出高下,進而無法有效鑑別,日後勢必須增額錄取,此舉恐侵犯學生權益、影響半數以上學生之適性選擇權。基北區怎可以:「因為整體核定招生名額大於應考人數、且學生志願選擇多元,又有志願序群組計分的區隔,不會有無法入學致需增額問題」搪塞,罔顧學生權益。當一大群孩子若積分相同都填同一學校相同科系,又沒其他備用工具可做篩選,學校又該如何是好?
以教師角度來看,基北區誤用「十量尺」作為主要比序方式,無異是讓成績中前段學生分分計較,尤其是讓成績前段學生宛如身處殺戮戰場,至於後段學生則被放牛吃草,這種做法才真的會讓孩子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