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 星期三

輔導員專業增能計畫--本土語言領綱導讀及素養導向教學示例研發工作坊


臺中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2-18-08>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國中小本土語言輔導小組
「輔導員專業增能計畫--本土語言領綱導讀及素養導向教學示例研發工作坊」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臺中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三)臺中市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

二、現況分析
    107學年度起配合108課綱公開授課、教專等,為強化教學輔導與專業支持,調整校本深耕模式,協助各校領域教師進行領綱轉化與課堂實踐。本輔導小組成員透過「輔導員專業增能計畫--本土語言領綱導讀及素養導向教學示例研發工作坊」,推展課程與教學策略轉化及教學創新政策,分享教學現場的發現與策略,並將實作透過網路平臺或現場教學傳送,以建立知識分享機制,協助教師進行有效、創新教學與多元評量之課程、教學設計及教材教法發展並加強辦理學習診斷與補救教學推廣措施。

三、目的
(一)促進本土語言教師核心素養導向教學的專業能力。
(二)研發多元評量及推廣應用有效教學優良示例並加以分享,辦理相關專業成長活動。
(三)反映現場課程與教學之實況及教師專業發展之需求,並適時提供專業協助。
(四)提升教師有效教學及整合跨域的精進教學,並協助達成課堂實踐。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石岡區石岡國民小學

五、參加對象與人數
    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輔導小組輔導員、本土語言指導員、國中小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參加。

六、辦理日期: (每場次研習時數為6小時,共計12小時)
                 108624(星期一) 09:0016:00
                 108625(星期二) 09:0016:00

七、辦理地點: 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


八、研習內容
(一)第一場:108624(星期一)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
辦理時間
主題與內容
講師
講師資歷
主持人
0800~0840
 


東勢區東新國小吳錦章校長
0840~1010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與評鑑
龍峰國小
張素蓉校長
央團本土語言小組諮詢委員、
十二年課綱宣講種子教師
1030~1200
核心素養本土語創新教學領導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420
本土語言教學實例分享:
翻轉教室--本土語言教學上之運用與分組研討
主講:
樹義國小
蘇純瑩老師
助講:
大墩國小
江孟聰主任

1430~1600
素養導向教學設計實務分享與分組研討
1600~1630
綜合座談增能答客問
專輔、輔導員


(二)第二場:108625(星期二)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
辦理時間
主題與內容
講師
講師資歷
主持人
0800~0840
 


東勢區東新國小吳錦章校長
0840~1010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與評鑑實務~以本土語領域為例
甲南國小
蔡淑芬校長
央團本土語言小組諮詢委員、
十二年課綱宣講種子教師
1030~1200
本土語言核心素養導向
教學設計之實作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420
備課、說課、觀課、議課:本土語課堂風景之實踐與分組研討
主講:
國光國小
蘇玲主任
助講:
大勇國小
陳美虹

1430~1600
跨域結合音樂教學與本土語言教學之結合運用本土語言教學實例分享
與分組研討
1600~1630
綜合座談增能答客問
專輔、輔導員



九、報名方式
參加人員請於研習三日前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專區-(或東新國小)項下完成研習報名登錄。(http://www2.inservice.edu.tw/)

十、經費來源與概算
經費來自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補助(如附件)

十一、成效評估(附問卷)
  (一)量化評估:
1.教師參與度是否達80%以上:參與人數(a)與預估參與人數(20)比例(a/20)
    2.研習滿意度是否80%以上參與者達滿意(非常滿意)
  (二)質性評估:
    1.能產出研習主題的教學策略、教具、學習評量方法。
    2.參與者研習後對教學的啟發(例如:會如何運用在教學上)
    3.參與者對本次研習內容以及後續研習主題的建議(了解教師的研習需求)

十二、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效檢核與輔導追蹤網站」(http://innovative.tc.edu.tw/),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二、獎勵與成果: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國
      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