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 星期五

本土語言寫作工作坊研習-閩南語寫作研習


100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小組語文學習領域
本土語言組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本土語言寫作工作坊研習-閩南語寫作研習」

一、依據:
(一)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補助要點。
(二)100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處施政工作計畫。
(三)100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二、目的:
(一)提升本土語言輔導團專業能力
(二)學習教學創意,提昇實際教學效能
(三)針對疑難問題討論解決策略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北屯區東光國小、臺中市石岡區土牛國小、國中小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輔導小組
六、辦理日期:100年11月11日(五)10:00-17:00
             
七、研習地點:臺中市北屯區東光國小
八、參加對象:本市國教輔導團本土語言領域輔導團員,及種子教師共20人,以報名順序錄取至20名為限。
九、報名方式: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http://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十、研習課程摘要:
日期 時間 主講人 研習主題
11月11日(五) 1000-1200 黃文俊
(分組教學) 閩語小說技法及習作(一)
劉孟宜
(分組教學) 閩語散文、新詩技法及習作(一)
11月11日(五) 1300-1500 黃文俊
(分組教學) 閩語小說技法及習作(二)
劉孟宜
(分組教學) 閩語散文、新詩技法及習作(二)
11月11日(五) 1500-1700 黃文俊
(分組教學) 閩語小說技法及習作(三)
劉孟宜
(分組教學) 閩語散文、新詩技法及習作(三)

十一、差假:請各校給予參加人員公假出席,全程出席核給研習時數6小時。
十二、經費:教育部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專案補助(概算詳附件)。
十三、考核與獎勵
(一)研習人員給予公假,並依規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整報府處理。
(二)已報名之研習教師因故不能參加,應向原服務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報府備查,並副知承辦學校。
(三)各校教師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四)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得依規定辦理敘獎。
十四、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